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20-07-14         阅读量:1822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党的建设水平,着力打造模范机关,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豫发〔2019〕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建设全面提升


(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做“两个维护”的表率,引导机关全体党员把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在具体行动上,贯彻到机关基层工作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有效落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单位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二)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突出党员第一身份教育,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常态化开展“初心使命四问”活动。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发挥主题党日活动基地的“红色基因库”作用,弘扬红色精神时代价值。大力培育党内政治文化,支持各单位探索具有本行业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

(三)改进思想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信仰、铸入灵魂,引导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文章、指示批示精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围绕解决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学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改进理论学习方式方法,用好自学、以会代训、党校学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坚持基层调研促学等方式,提倡理论学习与业务会议合并进行。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大学习大实践活动,评选青年学习标兵,着力培养“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注重发挥“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作用,拓宽学习渠道。

(四)持续正风肃纪。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革除不担当、落实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考核多等“机关病”,带头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部署。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突出抓好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坚持纪挺法前,突出对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二、以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为路径,着力打造模范机关


(五)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先行先试、典型引路,着力建设政治忠诚、组织过硬、务实清廉、争先出彩的模范机关,持续营造学的氛围、严的氛围、干的氛围。以党建与业务融合为主线,把模范机关创建过程作为破解新老难题的过程,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问题。

(六)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组织生活。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要注重解决本单位工作和人员思想问题,把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重要议题,组织所属党员广泛参与讨论研究,充分发挥党支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的重要职能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在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现场和工作一线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党性锻炼活动,增强助推发展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机关党组织要定期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引导党员增强身份意识。

(七)深入开展先锋引领行动。持续开展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和燕振昌等先进事迹宣讲,注意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选树身边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奉献。坚持支部设在项目上、设在第一线,根据重大复杂工作任务需要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项目攻坚组等,在一线窗口单位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党员责任区,对按规定应设立临时党支部的要及时规范设立,引领党员干部担责担难担险、发挥表率作用。建立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活动,开展机关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选派优秀机关基层党支部与农村基层党支部开展“手拉手”活动,推动机关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八)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机关党组织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选好用好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既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又需具备较强的抓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意识和能力。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人出现空缺,一般应在6个月内补齐,拟任人选应事先与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工委沟通且年龄一般能任满一届。

(九)实施党支部建设“四化”工程。加强党支部要素化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着力实现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推广党支部建设创新案例,实行“一支部一档案”管理,引导形成“一个支部一个品牌”。深入推进“逐支部观摩、整单位提升”,深化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建立联系帮带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推动联系党支部成为先进党支部。

(十)培养高素质党员队伍。发挥各级党校和单位内部培训阵地作用,坚持集中培训学习、个人自学和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32学时,2023年前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轮训1遍。党支部要发挥管到人头的优势,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县级以上党委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单位评定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比照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奖金标准予以奖励。注重解决党员干部反映突出的实际困难,关注党员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十一)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履职抓融合能力为主,组织好机关党组织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委员培训,办好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示范培训班,每3年轮训1遍。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对所属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轮训1遍,新任党支部书记须在6个月内接受任职培训。业务培训以党内法规学习运用为主,聘请名师讲授课程,组织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优秀党务干部上台讲课,增强培训效果。推动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交流,对任职时间较长、表现突出的党务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


  四、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核心,着力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健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制。各县(市、区)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工委工作汇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指导。机关工委统一领导本级机关党的工作,建立机关工委对单位党组(党委)指导联系工作机制,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机关工委书记原则上由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兼任,机关工委负责人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县(市、区)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


(十三)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机关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要聚焦主业主责,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协助党组(党委)加强对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的领导。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落实机关党建经费保障,机关工委的党建工作经费在同级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单位行政经费预算,重大活动和专项任务要安排专项经费。


(十四)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机制。加大机关党建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比重,优化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建立机关党建巡察问题整改机制,推动被巡察部门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对较差的进行约谈、工作严重不力的依纪依规问责。落实机关党建“五项机制”,持续深化“五化”管理,提高机关党建述职评议实效。单位党组(党委)每年要在本单位本系统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


(来源:许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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