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研细商三十载 同心浇筑“提案花”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16-05-24         阅读量:2209

——许昌市政协提案工作三十年回眸

聂宏芳


    回眸三十年参政议政路,追忆三十载建言献策情。三十轮春华秋实,6969件提案,凝结着六届市政协委员的心血与智慧,饱含着六届提案工作者的辛勤与付出,赢得了社会各界对市政协提案工作的关心与赞许。
    自1986年成立以来,政协许昌市委员会在中共许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许昌市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把协商民主精神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多策并举、砥砺前行,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成果回眸——服务大局 着力民生
    三十年来,改革深化到哪里,提案就关注到哪里;发展延伸到哪里,提案就跟进到哪里;民意集中到哪里,提案就聚焦到哪里。一条条提案建议在转化为促进民主决策之举、助推科学发展之策、改善民生民本之措的过程中而绽放异彩。
    围绕经济建设谋发展。历届政协中,事关经济发展的提案占“半壁江山”,是提案工作的“重头戏”。2009年,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郑许经济联动发展的建议》,为许港产业带的最终确立发挥积极作用,被省政协评选为“2009年度优秀提案”。
    围绕政治建设建诤言。政治建设事关改革开放之大局、广大人民之福祉,市政协提案委组织政协委员积极进言,如市政协第一届、第二届期间提出的《关于为政清廉的建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建议》等提案,力促体制机制优化提升;市政协五届一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大效能提升力度的建议》,市纪委、市监察局积极回应,充分借鉴吸收,促使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围绕文化建设献良策。市政协提案委立足魏都深厚文化底蕴,倾力助推全市文化建设。市政协一届一次全会期间,有关文化建设的提案就达117件,约占提案总量的1/3。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几点建议》,市文明办等研究吸纳,全面加强 “创文”工作,为我市2014年荣获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发挥了促进作用。
    围绕社会建设注真情。为政之道,民生为先。政协委员们时刻牵挂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卫生等社会问题,全面助推社会建设。市政协五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认真研究采纳,并于2010年对5789户居民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围绕生态建设出实招。“水”是困扰许昌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瓶颈”,也是政协委员们始终关注、努力破解的重大课题。市政协提案委组织政协委员在推动解决用水难、治理水污染等方面提出高层次提案,如市政协六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我市三大水系建设的建议》,市水利局积极会同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认真研究论证,将部分提案建议纳入工作计划,进入了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助推了许昌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举措回眸——多策并举 创新前行
    三十年来,在提案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提案工作在探索创新中发展,征集更加广泛,选题更加科学,撰写更加规范,交办更加精准,办理更加积极,督办更加有力,成效更加凸显,提案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
    重选题,提高提案质量。高质量选题才能成就高质量提案。市政协通过组织政协委员等深入社区街道听取民意、走访党政部门了解工作动向、研究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等形式,发现提案线索,提炼提案选题,引导政协委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撰写高质量提案,并请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等,把座谈会上的发言及调研、视察成果,及时转化为提案,提高提案整体水平。
    重协商,促进建议落实。市政协提案委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部门等和提案者开展协商,促使各方充分交流,为“提办”双方奠定良好的认识基础。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新形式,通过组织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紧紧围绕“坚持协商,提高质量,以评促办,解决问题,助推工作”的目的,坚持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政协委员密集关注”为原则遴选评议主题,基本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办、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格局。
    重督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从市政协提案委建议提出重点提案,到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共同协商推荐重点提案,再到依照《许昌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更加科学规范地遴选督办重点提案,使重点提案工作更具示范性和引领性。经过三十年总结实践,逐步形成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市政协领导牵头,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市委市政府“两办”相关负责人、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和市新闻媒体参加的联合重点督办工作机制,提高了提案督办实效。通过走访、约谈、视察等形式,加大对提案“办理大户”的督办力度,确保提案办理质量和时效。
    重宣传,扩大提案社会影响。利用市政协全会、提案交办会、提案工作表彰会等契机,借助《人民政协报》、《河南日报》、《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及许昌市政协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提案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产生的良好社会效益,政协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三十年来,市政协组织协调省、市政协委员和市各民主党派等在全国、省、市报刊、电视台、电台宣传报道市政协提案工作的稿件超过1000篇,在全市乃至全国引起积极反响。
    经验回眸——重本强基 规范协商
    三十年来,市政协提案工作既有实践的丰硕成果,又有探索的深刻感悟:做好提案工作,离不开党委重视这一根本,离不开政府支持这一关键,离不开提高提案质量这一基础,离不开协商各方这一法宝,离不开规范运作这一保障。
    党委重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证。协助党委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决策是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党委重视,才能做到组织措施上有保证,才能调动各方合力共推提案工作,实现提案的最终价值。
    服务大局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市政协提案委注重领会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明确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把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提案工作的努力方向,与党委政府高度保持共同的价值取向,努力使提案工作与党委政府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形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
    做大格局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核心理念。提案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不同领域,提案工作包括征集、审查、办理、督办等环节流程,“提办”工作涉及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党委政府、承办单位,而且随着网络媒体逐步介入,提案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市政协提案委树立全局观念和发展理念,充分调动、切实发挥各方力量,努力构建各方力量汇集、齐心协力共推的提案工作大格局。
    协商民主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法宝。市政协提案委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提案工作在协商民主制度中的地位、作用,注重提案选题、立案、办理、督办、反馈等方面的协商,有效发挥协商民主在提案工作中的聚力推动作用。
    提案质量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市政协提案委坚持质量导向开展提案工作,提高委员的提案能力,奠定提案工作的委员基础,充分发挥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各界别的组织优势、人才优势,重视他们所提的集体提案,提高集体提案比重,着力打造精品提案。要注重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严格立案审查,保证立案质量,为提案的交办、办理、督办等后期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化”建设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制度保障。市政协提案委坚持以人民政协理论为指导,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对提案征集、审查、办理、督办等各环节各方面进行系统化规范。要积极争取并协助同级党委政府出台、修订和转发加强提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提案工作制度体系,为全面加强提案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回眸市政协提案工作三十年辉煌历程,硕果累累;展望提案工作美好前景,信心百倍。在中共许昌市委的正确领导和许昌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政协委员的积极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提案之花”在党政决策及决策实施中精彩绽放,市政协提案工作谱写出了更加璀璨的华美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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