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造全民健身良好环境的建议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15-10-21         阅读量:2187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全民健身活动,出台了具体政策,制定了有效措施,健身设施不断完善,群众参与热情不断高涨。然而,受场地、财力、物力等因素制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共设施建设数量仍然不足;部分公共健身设施老化损坏;个别群众科学安全健身意识不强,占用道路,噪音扰民。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在新建广场、游园等公益性设施内预留公共建设用地。在新建小区、社区,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用。
    2、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在人口密集城区,建议适当延长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在保障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向公众开放中小学校体育场馆,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
    3、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建议相关责任部门成立巡查小组,定期对已建成的公共健身设施进行巡查,对老化损坏的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4、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在财政投入和上级体彩公益金支持外,可以通过为企业投放广告等方式,商业化经营公共体育设施,将商业收入用于公共体育设施的日常巡检、拆除更换。
    5、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宣传和普及全民健身知识,调动市民参与体育健身的积极性,提高市民科学安全健身意识,引导市民规范开展健身活动,杜绝不文明健身行为。 (市政协委员  宋  奇  王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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