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四轮车的安全隐患及治理建议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15-01-07         阅读量:1970

   近年来,我市电动四轮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市区逐渐增多的电动四轮车成为扰乱交通秩序,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电动四轮车管理基本处于无序状态,电动车的驾驶人未经培训、不去考驾驶证就上路驾驶,直接导致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信号、超员、超载、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现象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每年由电动四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就有上百起,已成为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顽疾。规范好、管理好电动四轮车已刻不容缓。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对电动四轮车管理的宣传力度。要加大对销售商的宣传力度,要宣讲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让销售者熟悉知晓内容,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及有关产品。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消费者的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特别是要宣传一些涉及电动四轮车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提高老百姓的知晓率,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电动四轮车的管理工作。
    2、加强对电动四轮车车辆的管理。借鉴外地市做法,对电动四轮车比照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制管理,实行一车一号,只登记,不审验。对未登记备案车辆予以相应处罚,让电动四轮车主能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也方便交通事故的查处。
    3、加大对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对于电动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查处的非标车辆予以没收。(市政协委员  王健)

主办:政协许昌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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