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摘编】许昌市妇女联合会:全面落实家暴告诫制度
文章来源:许昌政协 发布时间:2026-04-13 阅读量:17
案由:近年来,我国在反家暴立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法律保障,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也明确写入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家暴告诫制度是预防家庭暴力行为激化升级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在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差异较大、效果不一。如告诫书发放不及时、执行力度不足、部门协作不畅等问题。
建议:一、加强制度宣传与培训。一是加大对反家暴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推动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特别是派出所民警强化反家暴意识,提升其对家暴案件的敏感性和处理能力。将家暴告诫制度纳入基层公安一线干警培训内容,规范家暴警情处置、家暴告诫书出具发放等工作程序。二是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及家暴告诫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社区活动、媒体宣传等方式提高公众认知度,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家暴告诫书的法律效力。一是公安机关在接警后应依法出具告诫书,不断提升告诫书在家暴警情总数中的发放率,确保告诫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建立告诫书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告诫书的全程跟踪和监督。三是对违反告诫书内容的施暴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增强告诫书的威慑力。四是加强警情回访。对家庭暴力加害人,基层村(社区)民警在告诫书发放后按有关规定加强定期查访工作,查访发现加害人再次实施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有效发挥告诫制度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警示器”“缓冲阀”作用,切实维护受害人权益不受侵犯。
三、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一是搭建反家暴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家暴案件信息的实时互通与共享。二是建立公安、政法、法院、教育、民政、司法、卫健、妇联,以及村(社区)、医疗机构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家暴案件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对于因家暴引起的网络舆情,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及时应对,共同解决。